房屋抗震能力檢測鑒定是通過檢測房屋的質(zhì)量現(xiàn)狀,按規(guī)定的抗震設防要求,對房屋在規(guī)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的過程。
抗震鑒定內(nèi)容:
1)收集房屋的地質(zhì)勘察報告、竣工圖和工程驗收文件等原始資料,必要時補充進行工程地質(zhì)勘察。
2)全面檢查和記錄房屋基礎、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的損壞部位、范圍和程度。
3)調(diào)查分析房屋結構的特點、結構布置、構造等抗震措施,復核抗震承載力。
4)房屋需進行抗震能力檢測時,一般房屋應按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GB50023-95,采用相應的逐級鑒定方法,進行綜合抗震能力分析。
a.抗震鑒定方法分為兩級。第一級鑒定以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,第二級鑒定以抗震驗算為主,結合構造影響進行房屋抗震能力綜合評價。
b.房屋滿足第一級抗震鑒定的各項要求時,房屋可評為滿足抗震鑒定要求,不再進行第二級鑒定;否則應由第二級抗震鑒定做出判斷。
5)對現(xiàn)有房屋整體抗震能力做出評定,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,按有關技術標準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設和抗震減災對策。
6)對進行改建加層的房屋應按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程》DBJ08進行抗震能力檢測。
抗震鑒定適用范圍:
房屋抗震能力檢測適用于未抗震設防或設防等級低于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的房屋,尤其是保護建筑、城市生命線工程以及改建加層房屋。
1)房屋改變結構和使用用途,如加層、擴建、改建、大規(guī)模加固等;
2)續(xù)建工程(含爛尾樓工程);
3)災后建筑檢測鑒定(如火災、地震、水災、泥石流);
4)其他需要進行抗震設防,以及出具抗震鑒定報告